銷售獎勵計劃 常見問題
常見問題
*不活動直銷商處理說明:
直銷商如果未從事:
1) 購買或退回任何產品;
2) 保薦他人;
3) 申請重新加入並簽署直銷商協議書等新的契約文件,即會被視為處於「不活動狀態」
NU SKIN對於連續13個月皆處於不活動狀態的直銷商資料,都將予以單獨歸檔,其資料將被放入一個「不活動檔案庫」裡。當直銷權帳戶被放入「不活動檔案庫」後,便不會顯示在下線組織報表的螢幕中。但該不活動直銷商所有資訊仍保存在公司檔案系統裡,直銷商只須下一個訂單即可恢復直銷權,或申請重新加入以取得新的直銷權。
請注意:一旦不活動直銷商的資料被單獨歸檔後,其原下線組織將自動晉升至其直接上線直銷商之下,縱使該不活動直銷商再有任何活動或申請重新加入,其原下線組織亦不會被轉回。
*考核期間 L1 獎金領取規則:
無論您是新制的考核中主任或 舊制考核中主任,都必需有個人銷售業績 PV 100 及當月一張個人成功出貨的 ARO 訂單才能領取 5% 的 L1 推薦獎金。
*主任獎金領取規則:
所有的直銷主任們都必需有個人銷售業績 PV 100 及當月一張個人成功出貨的 ARO 訂單,才能領取獎金。如缺少 ARO 訂單,則無法領取任何獎金:包括推薦獎金 L1、主任獎金EB、主任特別獎金EEB、領導獎金 G1~G6 等。
*「主任重回計劃Executive Re-entry」施行細則 :
1. 重整主任 (PEXEC) 是指使用寬限月後,仍未符合主任資格要求者,系統會自動設為重整主任 PEXEC。
2. 重整主任視為上線的主任線,其小組銷售業績 GSV 不包括在上線的 GSV 中。
3. 直銷商最多可連續三個月享有重整主任資格,一旦達到主任資格要求的當月份立刻恢復為直銷主任。每位主任生涯只有一次重整的機會。
4. 如重新遞交 LOI 考核者可享有再次重整機會,但與前一次的重整資格須有至少 12 個月的間隔。
5. 如使用主任重回計畫者 ( 詳情請参閱網站說明 ),則不再享有重整機會。
6. 所有未達主任資格者將由系統自動地轉為重整主任狀態,直銷商沒有選擇不使用的權利。
主任重整資格為期三個月,重整期間不得提出合併、轉讓、終止或重新加入的申請。
7. 直銷主任在重整期間,無法立即終止其直銷權:公司於收到終止直銷權的申請時,將立即針對欲終止的帳戶做出停止下單及保薦人的凍結。
然而,系統上的認定仍須等到完整的三個月重整期間完全结束後,才終止其直銷權。
*重回主任相關說明:
1. 何謂重回主任(Executive Re-entry)? 需要取得上線的同意嗎?
於重整後降為直銷商起算六個月內重新遞交LOI完成考核者,即符合重回主任資格,可取得原主任資格及恢復其脫離的下線組織。系統會自動處理,不需要取得上線的同意。
2. 如果直銷商在使用過重整後,再次遞交考核成為主任,是否視為新直銷主任?
如果在6個月內順利地完成考核者,則屬於重回主任其之前已脫離的下線組織可再回到個人組織下,不再享有重整資格。
3. 重新遞交考核並於6個月內成為主任者,是否可以放棄重回主任而選擇新的主任資格?
不可以,主任重回計劃為獎勵制度的一部分,於降為直銷商的6個月內重新遞交 LOI 並通過主任考核者,即符合重回主任資格,可取得原主任資格及恢復其脫離的下線組織。NU SKIN獎金計算系統會自動處理,且不接受任何特例申請,亦不得再次使用 「重整」。
以下表為例,因案例已使用過寛限月2010/2及重整主任,所以直銷主任於2010/6掉為直銷商後,再次遞交考核意向書並在6個月內2010/11完成6000GV的考核分數,即符合重回主任資格,可取得原主任資格及恢復其脫離的下線組織。
| 2010 | PV | GV | 獎銜 |
| 1月 | 100 | 2000 | 直銷主任 |
| 2月 | 100 | 800 | 直銷主任 |
| 3月 | 100 | 1000 | 重整主任1 |
| 4月 | 100 | 500 | 重整主任2 |
| 5月 | 100 | 300 | 未達標主任 |
| 6月 | 0 | 0 | 直銷商 |
| 7月 | 0 | 0 | 直銷商 |
| 8月 | 0 | 0 | 直銷商 |
| 9月 | 500 | 2000 | LOI |
| 10月 | 100 | 2000 | 考核中主任 |
| 11月 | 100 | 2000 | 考核中主任 |
| 12月 | 100 | 2000 | 直銷主任 |